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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

不滿海堤灣畔管理費赤字驚人 小業主勝訴可查港鐵賬簿[蘋果日報2009年06月03日]

港鐵管理屋苑近期被小業主批評濫收管理費,又拒絕出示詳細賬目;東涌私人屋苑海堤灣畔有業主挑戰港鐵,入稟土地審裁處要求港鐵交出全盤管理費賬目,小業主戰勝港鐵獲勝訴,港鐵須於 14日內交出有關賬簿或賬項紀錄。有律師表示,裁決對其他案件不具約束力,但其他港鐵屋苑業主若以相同理據提出訴訟,「贏嘅機會好大」。
記者:蘋果日報蔡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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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 判令14日內交出賬目
  • 單憑管理費總開支,小業主根本無從知悉管理公司收入及支出狀況。業主必須擁有全盤賬目,才能核對管理公司有否亂花管理費
  • 小業主查賬時除注意分項收費,也要花點時間查閱單據,才了解管理公司有否亂入數 


港鐵敗訴海堤小業主准查帳[東方日報2009-06-03]

東涌海堤灣畔小業主成功挑戰大財團港鐵公司,獲准徹查屋苑內的全盤帳目。事緣屋苑內兩名業主不滿負責屋苑管理的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多次拒絕讓住宅業主委員會查帳,遂入稟土地審裁處提出控訴。審裁處前日裁定港鐵敗訴,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頒令該公司向業委會提交全盤帳目,並支付訟費。港鐵發言人昨拒絕評論判決結果,並說該公司要再作研究,才會有進一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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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 土地審裁處裁定港鐵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頒令該公司向業委會提交全盤帳目,並支付訟費。
  • 翻查核數報告,發現屋苑入伙首四個月,已出現四百二十萬元的不尋常巨額赤字 
判案書扼要 

建築物管理申請編號 2008 年第 305宗 (LDBM 305/2008)
主審法官 : 土地審裁處法官黃一鳴
審訊日期 : 2009年4月30日
頒下判案書日期 : 2009年6月1日
背景
1. 第一申請人是該屋苑第四屆住宅業主委員會(“業委會”)的委員及秘書。第二申請人亦是該屋苑的委員。答辯人是該屋苑的經理人。
2. 申請人為履行監察及理解該屋苑帳目的職責,翻查核數報告,因而得悉該屋苑在開邨首年的4個月內,即出現420萬元的赤 字。申請人便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於2008年10月10日、10月27日及11月13日向答辯人要求查閱該屋苑歷年的帳簿或帳項紀錄(包括資產基金)。答辯人於2008年11月19日回覆申請人及拒絕接納申請人的要求。
3. 申請人遂於2008年12月3日入禀土地審裁處提出本案的申請。
. 在審訊時,申請人確認要求答辯人提供的歷年帳項如下:-
“(1) 屋苑日記帳簿(Journal);
(2) 總帳內代號提及之詳細說明;
(3) 每月收支明細帳項(包支援部門明細帳);
(4) 前期支出明細帳;
(5) 帳項要求最少提供交易日期、摘要及金額。”

14. 因此,本席裁定答辯人並沒有合理理據拒絕申請人的要求。答辯人的確有違反該條例附表7第2(5)段的規定。申請人在本案中作出的申請是正確的。

總結
22. 基於上述理由,本席裁定申請人的申請得直。
23. 本席現頒令如下:-
(1) 答辯人須在裁決日起計14天內准許申請人在任何合理時間查閱申請人在本案中要求的帳簿或帳項紀錄,包括答辯人在電腦中儲存有關該屋苑的帳項紀錄;
(2) 在收取合理的複印費後,答辯人須向申請人提供其所要求的紀錄或文件的副本;
(3) 臨時訟費命令:答辯人須支付申請人本案之訟費;
申請人 : 親自應訊。
答辯人 : 由的近律師行轉聘呂世杰大律師代表應訊。

判案書全文

訟費清單大公開
有關LDBM 305/2008申請人之訟費清單

08年12月3日 人稟申請 235
上述交通費 40
08年12月4日 送達誓章 125.5
上述交通費 40
09 年2月3日 排期聆訊申請 55
上述交通費 40
09年2月26日 出席聆訊交通費 80
09年3月 參加調解講座交通費 80
調解會談交通費 80
09 年4月23日 存檔証人陳述書 55
上述交通費 40
送達答辯人陳述書交通費 40
09 年5月30日 出席聆訊交通費 80
09年6月1日 領判決書交通費 40
影印、郵件及其他雜費 49.5

Total 1080

以上款項及答辯人訟費及相關開支按以下條例答辯人不能在屋苑管理費中彌償:
章: 344 標題: 建築物管理條例 憲報編號:
條: 34L 條文標題: 管理人就訟費等而獲得彌償的條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公契及其他協議的條文的實施,並不使任何建築物的經理人有權就該經理人和法團或該建築物各單位的業主之間的或有關該經理人和法團或建築物各單位的業主而有的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不論勝訴與否),獲得該法團或該等業主彌償有關的訟費、收費、開支或費用,而任何此等條文,亦屬作廢及無效。

其他
海堤灣畔小業主成功追討港鐵公司所欠管理費1,503,222.17元

建築物管理申請編號2009年第215號 (LDBM 215/2009)
在海堤灣畔小業主提出本案的申請後,港鐵公司作為經理人作出有關管理開支的檢討,認為第五座的業主亦須支付相關期間部份的管理開支,經理人酬金及利息,但不包括會所的經常性開支。  因此,港鐵公司作為業主己於2009年10月16日支付了1,503,222.17元作為上述的款項。

判案書全文

2010年9月26日星期日

長實又惡晒 打倒起義派 聽濤雅苑罷免高衞僅敗[蘋果日報2010年09月27日]

馬鞍山聽濤雅苑一眾小業主昨日寄望以選票踢走長實以公契經理人身份管理屋苑,但長實派出大批職員到席抹黑業主立案法團,多名「親長實」業主又搶咪發言,罷免案獲 46%業權份數支持,未達法定 50%而慘遭否決。不過,有小業主計劃短期內捲土重來,多爭取 100名業主支持,決心擯走長實旗下的高衞管理公司。
蘋果日報記者:馮永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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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 高衞亦派出多名高層到場抹黑法團
  • 由於屋苑大部份業主未有出席投票,贊成罷免業權份數未夠法定的50%可罷免公契經理人的業權份數
  • 高衞過去多年賬目不清及收取 5%經理人酬金, 多次向高衞查詢管理費賬目往來及職員薪津開支等,均一一被拒


不滿益自己友 籲投票罷免管理公司 聽濤雅苑業主起義反長實[蘋果日報2010年09月24日]

長江實業馬鞍山樓盤聽濤雅苑一眾小業主,不滿長實入伙 13年來以公契經理人身份,將屋苑每年 4,300萬元管理合約,自動外判予旗下高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業主立案法團打算召開業主大會罷免長實,惟即遭長實打壓,出現大量匿名抹黑信及游說業主投 廢票。法團表示須獲過半數業主支持才能踢走長實,呼籲小業主齊心起義。
記者:蘋果日報黃偉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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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 聽濤雅苑的樓價升幅一直不及同區屋苑,跟長實的屋苑設計及保養服務出問題有關
  • 由長實管理的屋苑業主因不滿被「搵笨」,已紛紛準備起義。
  • 小業主想取回自主權十分困難,「首先要爭取 10%業主支持成立法團,然後再爭取 50%業主支持換經理人」

2010年9月25日星期六

葵涌華景山莊屋邨管理失當事件簿(康業管理-皇府山現有管理公司之母公司)

總目錄
葵涌華景山莊屋邨管理失當事件簿

分項目錄
1. 巧立名目多收3%專業費
2. 屋苑的帳目問題

畢一小業主勝利!起義成功踢走長實[蘋果日報2010年09月29日]

九龍塘畢架山一號業主立案法團昨晚在會所舉行特別業主大會,大比數通過罷免長實旗下高衞物業管理公司的議案。這次豪宅起義引起高度關注,公民黨及民主黨立 法會議員均有出席,其中涂謹申形容是「小業主團結的勝利」,但昨晚只是一個開始,業主仍需努力維護良好屋苑管治。
蘋果日報記者:林社炳、蔡元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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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 支持罷免高衞的業權份數逾60%,高衞須於三個月內撤出屋苑
  • 觸發業主起義,是因為他們不滿高衞管理質素差劣
  • 業主立案法團計劃仿效立法會議員選舉的「洗樓」策略,逐家逐戶呼籲業主站出來投票
  • 業主仍須努力團結,確保下一間管理公司切實執行業主所需


屋苑管理差 兩法團響應起義 反長實星火燎原(蘋果日報2010年09月25日)
小業主反長實運動正星火燎原。繼馬鞍山聽濤雅苑後,九龍塘畢架山一號業主立案法團,不滿長實子公司高衞管理質素惡劣,決定揭竿起義。法團狠批高衞花光屋苑基金,但設施依然失修,保安人手又嚴重不足,入夜後數幢樓只有 1名保安員,下周二將舉行業主大會表決踢走長實。另長實屋苑火炭銀禧花園,也加入抗爭行列。
蘋果日報記者:黃偉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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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 每晚7點後,有幾幢樓得 1個保安員睇晒
  • 管理費不斷增加,由最初每平方呎 1.45元,增至現時逾 2元,但服務質素不見改善